(六)协调、检查、指导全省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承担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各市州、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省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信访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应急、保密、机构编制、人事、党群、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综合指导处。
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的信访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拟订对信访问题突出地方和部门的通报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意见并组织实施; 衔接配合中央机关干部下访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承办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办信处。
负责转送、交办、督办省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来信来电以及通过“省长信箱”、“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 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呈报和通报工作;承担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来信办理工作。
(四)来访接待处(对外称“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负责接待到省委、省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承担省委、省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来访事项;检查指导地方和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