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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提出促进全省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检查、考核工作;与相关省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宣传教育处。

  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宣传教育网络建设,推动人口文化建设;组织重要新闻发布、报道;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六)科学技术服务处(项目管理与国际合作处)。

  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规范性标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国际、国内合作项目。

  (七)利益导向协调处。

  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奖励、扶助制度;负责与新农村办公室协调、沟通和联系,促进新农村建设。

  (八)少生快富指导处。

  研究完善“少生快富”工程有关政策,负责全省“少生快富”工程管理及实施工作;协同有关处室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及管理工作。

  (九)财务处。

  编制部门经费的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基本建设规划及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系统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十)人事处。

  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指导、推进全省计划生育公共网络体系及队伍职业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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