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做好督查工作。各区县(地区)、各部门、各系统要在落实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对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涉及的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重点是:是否及时全面彻底地清理了可燃物;是否落实了值班巡逻力量;是否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
(三)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各区县(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总结报告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各区县(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迅速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和职工,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行动,迅速清理楼梯过道、房前屋后、屋顶、阳台、露天平台上的可燃物。庆祝活动燃放焰火前,联欢晚会焰火燃放区及焰火燃放半径波及区域范围内所有外露的建筑物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和留有的孔洞、缝隙、敞开部位必须用不燃材料全部覆盖。
(二)环卫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内的居民社区开展卫生清理整治,清除城市道路周边和社区的可燃杂物。
(三)园林绿化部门要在庆祝活动燃放焰火前对焰火燃放波及区域范围的草坪绿地、园林古树、油松树木等不断进行喷水,降低可燃性,必要时用不燃材料防护。
(四)房管部门要组织对焰火燃放波及区域范围内所管辖的房屋顶部进行彻底的可燃杂物清理,做好可燃屋顶的防护,确保焰火遗留物不引燃房屋屋顶。
(五)消防部门要做好可燃物清理行动的协调推动和指导工作,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行广泛发动和周密部署,具体明确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的责任人及其职责任务,落实巡逻看护力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区县(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清理可燃物的宣传工作,充分发动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通过设置专栏、出黑板报、悬挂标语条幅、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掀起清理可燃物的热潮。同时积极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抓好社区居民、单位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单位、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