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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全省各市、县共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946张,设置防灾警示牌31个。

  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灾情

  我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开展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2008年汛期,共发布了4次三级预报预警信息,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2008年汛期灾情,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95起,其中滑坡10起,崩塌84起,地面塌陷1起,直接经济损失451.5万元,成功避灾3宗,无人员伤亡。

  三、积极推进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008年积极推进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重点组织专家对乐东、文昌、定安和澄迈4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进行了野外检查和最终成果的验收;组织开展东方、陵水、临高3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四、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008年,完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111项。其中:省厅备案46项,市县局备案65项。为我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优质服务。

  五、其他有关工作

  2008年,我省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结合“4.22”世界地球日,广泛开展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挂横幅18条,张贴标语133张,散发宣传资料650份;琼中、保亭、临高各举办1次培训班,总人数近1000人。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做好地质灾害日报告工作的函》(国土资环函[2008]62号)要求,从6月26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地质灾害日报告时间。坚持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等日报告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县有儋州、万宁、五指山、琼中等。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市县局上报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存在总结内容不全面或该用数字的没有用数字表达等问题。总结内容应包括方案编制、防灾重点区、防灾检查、灾情或险情、损失情况、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调查情况、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其他工作包括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宣传和地灾评估报告的备案情况等等,能用数字反映的要用具体数字显示。

  (二)部分市县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备案材料没有及时送省厅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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