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对那些与反腐倡廉实践相脱节、与党和政府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及时予以废除;对那些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配套措施。
3、进一步做好制度创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适应从源头治理预防腐败的需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腐败行为常常采用边缘的、
间接的、隐蔽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标,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定,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4、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为制度执行奠定思想基础。针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问题,研究提出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抓好中办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领导干部夺占政策性住房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中央提出的年内因公出国(境)费用在近三年平均基数上降低20%、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党政机关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等目标的实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高(10月16日至12月底)。主要任务是: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新修订、完善、制定的制度要及时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1月20日前向厅党组报送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省厅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一并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验收,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执行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系统“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的领导,省厅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的谋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调度,组长由党组书记、厅长严之尧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业侨、副巡视员陈志斌和唐文智担任,办公室、纪检组、人事处、法规处、计财处、机关党委、执法总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负责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搞好协调调度。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