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要求本卡由企业和服务对象在许可项目办理过程中记载填写。企业或服务对象发现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政务不公开、办事流程不清;“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和其它未尽职责或不当行为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时,可直接将此卡寄送市优化办。
三、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
(一)行政执法监督卡发放主体
涉企行政执法单位
(二)行政执法监督卡发放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及其他处罚数额相对较大的行政执法相对人
(三)具体要求
行政执法过程中如存在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不文明行为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时,在行政处罚结束后,企业或行政执法相对人可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卡,直接将此卡寄送市优化办。
四、涉企收费明白卡制度
(一)涉企收费明白卡发放主体
市、县(区)优化办
(二)涉企收费明白卡发放对象
缴纳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费用的企业、个体经营者
(三)具体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涉企收费明白卡,经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驻漯各单位参照执行)方可执行。
行政执法部门收费时,必须按照企业所持明白卡上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行政事业单位不按相关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未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涉企收费明白卡》一式两份,一份由执收执罚单位连同收费票据入账留存;一份交企业备案。对收费不满意的,可直接向市优化办投诉。涉企明白卡所涉收费项目发生变动时,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文件下发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闻媒体或者更新明白卡的方式告知企业。
五、优化环境服务卡制度
(一)优化环境服务卡发放主体
市优化办、市政府大项目办
(二)优化环境服务卡发放对象
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三)具体要求
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行政审批、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可随时向服务卡上的相关部门联系人反映情况,也可直接拨打市优化办、市政府大项目办的举报电话投诉。
重点企业、项目持服务卡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从项目立项审批到最后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
六、企业监督登记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