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漯河市优化发展环境六卡制度的通知
(漯政办[2009]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行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漯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入企检查备案卡、行政许可跟踪卡、行政执法监督卡、涉企收费明白卡、优化环境服务卡、企业监督登记卡”(以下简称“六卡”)制度。现将《漯河市优化发展环境“六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六卡”制度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监察部门、优化办要加强监督监察,监督优化发展环境“六卡”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二日
漯河市优化发展环境六卡制度
一、入企检查备案卡制度
(一)入企检查备案卡发放主体市、县(区)优化办
(二)入企检查备案卡发放对象涉企行政执法单位
(三)具体要求涉企行政执法单位确需对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新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的,必须填写《漯河市入企检查备案登记表》,经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经市优化办备案后依法进行检查(驻漯各单位参照执行)。
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执行的突发性、指令性和涉及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环保等案件的检查,由于时间紧迫或保密要求而不能及时备案的(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除外),应当在检查活动开始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入企检查备案登记卡》一式三份,一份由检查单位检查结束后随案卷归档;一份由市优化办备案;一份由被检查企业留存。如企业认为检查单位在检查中存在不正当行为的,可凭此卡向市优化办直接投诉。
二、行政许可跟踪卡制度
(一)行政许可跟踪卡发放主体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等许可项目办理初始单位
(二)行政许可跟踪卡发放对象办理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的企业和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