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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省经济运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33.进一步提高效率,对符合法定前提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联审联批项目用地申请,省辖市国土部门审查转报办结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省国土厅审查办结时限缩短为15个工作日,其中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进一步压缩为7个工作日,特别重大项目实行加急优先办理。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4.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大幅度减少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转报材料、分批次建设用地申报材料、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申请材料报件数量。对此,省国土厅已出台意见,各地要切实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5.改进建设用地审批制度,适当扩大先行用地审批范围,将单体工程的项目扩展到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并新增加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建设两类用地,申报条件简化为完成项目批准(核准)与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两个必备要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6.丰富用地供应方式,对需要使用已经依法批准或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的省重点项目,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方式及时供给。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7.对跨多个市、县的线型工程,允许各地根据完成用地组件进度,分段分批申报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8.改进建设用地申报方式,郑州市等7个省辖市政府除一次性申请省政府转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外,对新增投资项目较多的城市,在一次性完成用地组件后,可以即时单独申请省政府转报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9.各市县要切实用好16.1亿元土地有偿使用费,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治等31个已落实项目建设,尚未落实到项目的5月底前确保落实到位,争取6月15日前全部资金预安排到项目,以土地整理五年实施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为基础,通过实施耕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重点用于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0.按照标准不放松、效率要提高的原则,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随到随批,对需要报请国家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随到随报,抽派专人跟踪服务、赴京坐催,争取6月底前再完成64个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的环保审批和5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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