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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人社发〔2009〕305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事业单位,社保局:

  为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厅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行统抓统管。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自治区社保局按照宁政发〔2009〕88号文件规定单独进行考核。

  附件:自治区政府考核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009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政考办发〔2009〕1号)(略)

  二○○九年九月四日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政府效能考核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2009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政考办发[2009]1号)和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厅、统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纪发[2009]5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厅系统效能目标考核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张学武

  副组长: 刘春增、郑建国

  成 员:孙晓军、王瑞锋、李明、蓝旭、平建中、高治文、徐凤琴、孙学义、邓向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孙晓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时若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效能目标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内容、方法

  (一)效能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为职能目标、共性目标和综合评价、评议目标。

  1、职能目标65分。主要考核其职能目标、职责情况及当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集体考核项目)。

  2、共性目标25分。主要考核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廉正建设与政风行风以及政令畅通目标(政务督查、应急管理、会议纪律和“窗口”及便民服务目标)进行单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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