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劳动路等2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煤电〔2009〕999号)
陕西省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西安劳动路、沙井村2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09〕156号)、《关于榆林白家硷等4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09〕150号)、《关于榆林海流滩等12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08〕410号)、《关于陕西平梁等十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08〕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电网结构,减少系统网损,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提高区域电网容载比,根据省政府《关于110千伏变电站及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年第52次)中榆林电网建设的原则,同意建设西安劳动路、沙井村和榆林市海流滩、清水川以及汉中、商洛等20项输变电工程。
二、西安劳动路等2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中新建16项,改扩建4项,建成后新增变电容量1106.5MVA,线路418km;项目总投资10429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8056万元,占总投资20%,由陕西省电力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其中西安市2项输变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252MVA、线路55.7 km、投资43592万元;榆林市13项输变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713MVA、线路348.3 km、投资46688万元;汉中市2项输变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77MVA、线路143 km、投资9881万元;商洛市3项输变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64.5MVA、投资4134万元。陕西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详见附表)。
三、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优化工程技术方案。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采用有效措施降低线损,满足国家节能标准要求。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尽快完善征用地手续,落实环保等措施后开工建设。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认真按照国家《
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由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省、市建设规划部门等相关单位批准(具体批复文号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