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西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9〕1207号)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你市《关于上报西安市五县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请示》(市改发[2009]8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审核的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长安区、和临潼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建设内容。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规划的范围和实施期
《规划》范围为已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长安区、和临潼区,涉及56个乡镇,4.15万户退耕农户,18.91万退耕农民。《规划》实施期为2008-2015年。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基本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初步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退耕农民的吃饭、烧柴、增收等生产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使退耕区农民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道路。
(一)基本口粮田。通过坡改梯、小型淤地坝建设、田间小型水利设施配套、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等措施新建和改善基本口粮田26.61万亩,实现人均基本口粮田1.5亩;
(二)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户用沼气、节柴灶、太阳灶等3.17万口(台、套),基本解决退耕农户的烧柴问题;
(三)生态移民。退耕农户易地搬迁2160人;
(四)后续产业。围绕农民持续增收,发展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特色养殖业、特色种植业等后续产业,拓宽退耕农户增收渠道;
(五)农民技能培训。开展退耕农民技能培训1.9万 人次,引导退耕农民向高效就业渠道转移;
(六)补植补造。对因自然因素损坏损毁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补植补造任务7.16万亩。
三、投资及来源
你市《规划》总投资3.1亿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2.14亿元,地方配套和农民投资投劳0.96亿元。分县(区)建设任务和投资见附表。
四、加强规划实施衔接工作
(一)基本口粮田建设要进一步突出重点,首先满足新增建设任务,争取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退耕农户。要做好与相关基本农田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