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全市乡镇财政职能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四)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努力使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推动农村各项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负责乡镇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工作。

  (四)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

  (五)负责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六)负责对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贯彻落实。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依法监管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培训会计人员,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九)负责检查乡镇所属单位对财税政策、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配合做好“村财乡管”、“乡财县管”、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化解等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统筹协调,确保将调整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不断规范市、县(区)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县(区)、乡(镇)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县(区)财政部门要不断提高对乡镇的财力保障水平,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乡镇政府和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所必需的支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逐步研究化解和妥善处置乡村债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履行调整后的乡镇财政职能,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乡镇财政机构、人员、编制整建制划归县(区)财政局管理,进一步健全乡镇财政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配备充实相应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逐步改善乡镇财政机构的办公条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