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教办函〔2009〕35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重庆市2009年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2009年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重庆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和全国、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精神,以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制定《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建设三峡库区职业教育与培训试验区为契机,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科学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坚持统筹管理,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主动服务的指导方针,为建设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技能人才中心打好基础。
一、加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统筹管理
加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统筹管理。在学校设置、专业建设、课程教材、招生学籍、学生资助、师资建设和质量评价等方面逐步实现“一体化”。建立健全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和学籍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与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出台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统一“四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应急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警预案体系。
二、扩大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扩大优质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完成教育部下达的20.5万人招生任务。拓展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服务范围,积极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和返乡农民工,特别是要把招收返乡农民工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要任务。
加强招生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深化“定学校资格、定招生计划、定专业设置、定招生成本”的四定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登记工作,参与中职学历教育招生的学校控制在290所以内。清理整顿中职招生队伍,建立中职学校招生人员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招生广告的监督管理,建立招生广告审查备案制度。切实整治无序竞争、买卖生源行为,重点整治违规设立校外办学点和违规挂靠办学,促进招生秩序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