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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


  凡未经审查备案的人员,不得参与中职学历教育招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学校不予接待。

  四、加强监督,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行为

  要健全中职招生人员管理责任制,将规范中职招生秩序作为对区县和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教委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中职招生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区县和学校发现中职招生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8707380),市教委和市劳动保障局将按照《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2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中职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附件:重庆市中职学历教育招生人员审查备案申报表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重庆市中职学历教育招生人员审查备案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学校名称

办学层次

学校地点

招生人员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办公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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