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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通过严把“两关”,强化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性管理。结合贯彻《食品安全法》积极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有效过渡,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的证前抽查,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严格许可市场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期满未延续的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办理注销手续。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执行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加大对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及记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9]147 号);利用每月28日的集中检查日,依法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严厉查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无证生产行为。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超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期满仍在换证中、已注销许可证书的、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无证生产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六)集中治理区域问题。开展对具有原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检查,督促其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地方政府和食品监管牵头部门协调下,联合有关部门对发现的产品隐患相对集中区域实施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黑窝点,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七)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继续组织对肉制品、乳制品等民心工程7类重点食品,暑期季节性、节令性产品监督抽查,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突出冷冻饮品、饮料、乳制品、肉制品、糕点等食品的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扩大风险监测产品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米面等7类食品跟踪风险检测;严格问题分析后处理,举一反三,预警并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实行内部风险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鼓励各单位依靠各方面力量,开展发现一个产品或行业“潜规则”活动,立足早发现、早应对。
  (八)通过强化培训与服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食品安全法》宣贯,通过组织企业警示会、审查细则、《食品安全法》配套制度宣贯、企业检验人员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计划培训“千名”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围绕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质量问题,培养规范管理典型企业50家,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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