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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配合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广告。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发布计划生育药械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处、综合审批办、各分局
  (五)调查研究建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提出完善监管体系和管理方式的政策性建议。
  责任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4月)
  制定我局《关于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09年5月至8月)
  各监管单位要全面调查辖区生产、经营者的资格,摸清底数,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规范和处罚,并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从2009年5月起,各监管单位汇总当月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件1)和执法监督月报表(附件2),于每月24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各责任单位围绕工作目标进行总结, 9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组织对各监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督查,对全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四、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市局总药检师李静
  成员:市场监督处处长杜淮、药品安监处处长刘树春、药品注册处处长郭成明、综合审批办主任孟繁荣、法规处处长李家全、医疗器械处处长陶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汇总,主任由陶力担任。
  各各分局、执法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人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推动和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执法,务求实效。计生药械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幸福。各监管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安全有效。
  (二)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和快捷的情况反馈机制。
  (三)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及其他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对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面达到100%。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搞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根据本方案各阶段部署安排,按时限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附件3)。
  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琳;联系电话及传真:23121192。

  附件:1、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
  2、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月报表
  3、举报电话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进展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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