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合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广告。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发布计划生育药械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处、综合审批办、各分局
(五)调查研究建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提出完善监管体系和管理方式的政策性建议。
责任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4月)
制定我局《关于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09年5月至8月)
各监管单位要全面调查辖区生产、经营者的资格,摸清底数,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规范和处罚,并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从2009年5月起,各监管单位汇总当月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件1)和执法监督月报表(附件2),于每月24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各责任单位围绕工作目标进行总结, 9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组织对各监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督查,对全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四、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市局总药检师李静
成员:市场监督处处长杜淮、药品安监处处长刘树春、药品注册处处长郭成明、综合审批办主任孟繁荣、法规处处长李家全、医疗器械处处长陶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汇总,主任由陶力担任。
各各分局、执法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人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推动和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执法,务求实效。计生药械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幸福。各监管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安全有效。
(二)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和快捷的情况反馈机制。
(三)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及其他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对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面达到100%。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搞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根据本方案各阶段部署安排,按时限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附件3)。
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琳;联系电话及传真:23121192。
附件:1、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
2、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月报表
3、举报电话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进展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