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科技知识的普及;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优先安排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
市民政局:在拟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政策时,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推进社区建设,加强村(居)民自治,实行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中,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内容;协同人口部门共同做好农村“两户”养老保障工作;按照《甘肃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落实农村“两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为农村“两户”中的低保户家庭提高医疗救助比例。
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和利益导向等政策,不断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力度;协助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市劳动保障局:拟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开展人口与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调整研究;实行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土地与资源政策。在制定宅基地置换及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涉及个人和家庭利益分配具体政策措施时,要适当提高农村“两户”的补助标准。
市建设局:科学制定城乡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合理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流动;建立住房和危房改造中体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体系。
市水务局:制定农村水利设施建议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倾斜的优先优惠政策。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家庭;落实农村水利工程入户项目减免政策,对农村“两户”家庭减免100%的入户费用。
市农牧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内容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在惠农政策中制定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优先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致富;落实农村国债沼气项目时,优先安排符合沼气项目建设基本条件的农村“两户”家庭,地方配套部分经费向农村“两户”家庭倾斜安排。
市林业局:制定林权政策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林权改革中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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