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进度
3月底前建成崆峒区花所二期、泾川县寨子、湫池一期、崇信县散花沟二期、华亭县红崖山四期、庄浪县店峡南调一期6项饮水安全工程,解决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完成其余11项工程施工及管材招投标,4月初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工程全面建成。11月组织竣工资料汇编,完成市级初步验收。
五、验收办法
年度工程全面建成后,由县(区)进行自验,并向市水务局提出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县(区)有关部门进行市级初步验收;最后由省水利厅安排进行工程验收认定。
六、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协作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三件 采取租赁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方式,解决城市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的1.4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建廉租房5万平方米。
一、目标任务
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775户、实物配租1000户,新增廉租住房5636套、28.18万平方米,确保建成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以上,有效解决1.4万多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资金筹措
1、列入国家发改委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中央投资400元/平方米。
2、省级财政预算安排200元/平方米。
3、按照国发〔2007〕24号文件规定,市政府在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补助,每平方米不低于100元。
4、其余资金根据国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从廉租住房部分产权出让资金中进行筹集。
三、质量要求
1、租赁补贴按季或按月按标准发放到户,实物配租户在10月份之前入住,对保障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2、新建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供水、供电、供暖、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
四、工作进度
1-3月,各县(区)上报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资金筹措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2009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4-6月,2008年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总进度达到60%以上,部分工程竣工;2009年新立项的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2009年第二季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