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政策引导。
研究制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在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用地、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本地融合创新的产品,优先支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用地需求等。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绩效测评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绩效考评制度。探索建立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以国有骨干企业为试点,大力推广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和扶持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自身实际,安排资金有计划地培育当地融合示范企业和项目,对列入市融合重点项目工程和试点示范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时,要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意识,鼓励企业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示范建设。
全面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建设。按照制度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等不同领域,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分类型、分行业、分地域建立一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试点示范企业,突破难点和热点问题,总结剖析经验教训,统筹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同时,选择推进工作积极、条件较好的区(县级市),建立区(县级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
(五)加强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家人才库,发挥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优势;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相关专业,加强前沿性学科和专业的教学力量,培养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鼓励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对信息化高级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鼓励发展社会性、市场化的信息化培训机构,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人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每年培训100名以上企业骨干,提高企业高层信息化意识和信息化决策管理水平。
(六)推动产学研联动。
加强政府引导,建立产学研联合互动的机制,优势互补,加大力度攻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中的关键技术。发挥行业协会、市场化社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组织行业协会、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行业专家和信息化专家,组成专家小组,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筹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产业联盟,凝聚产业合力,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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