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我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林权明晰及登记发证的改革基础工作,积极探索山林权属承包到户后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3、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编制实名制,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任务。巩固“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探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管理方式。健全乡村两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和工作实施办法。
4、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创办生产、销售、服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和完善有利于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代理制度,积极推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规范、引导和发挥民间借贷在活跃经济、服务“三农”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探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积极推行集中审批、网上审批等方便快捷的审批形式,建立健全市县网络审批系统。
2、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等载体,建立健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3、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统一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的支出要向低收入群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倾斜。积极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源税改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