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平有关单位:
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
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2009年3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规范管理,促进银行卡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平凉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银行卡受理环境为目标,采取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重点推进,引导和推动银行卡受理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银行卡服务质量,培育社会公众用卡习惯,促进社会公众银行卡消费,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持卡人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推动全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为核心,加快受理市场建设,规范受理市场秩序,扩大受理市场范围,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普及率。到2012年底,实现平凉城区和六县县城的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宾馆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受理银行卡;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户银行卡受理比例达到60%以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铁路、公路售票以及医疗、学校、社保、加油、通讯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领域加快受理银行卡,全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10%左右。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受理市场秩序。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要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商户行为,切实保障受理市场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市场资源共享、业务联合发展、公平有序竞争、服务质量优良”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