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任务。重点是确保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落实《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强和交通、水利等行业规划的协调,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中心城市、重点城镇、工业开发区用地。
3、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用地。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做到布局合理、集约利用。
4、分解落实省级规划下达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对建设用地指标,在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根据各县区GDP增长速度、人口、区位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落实。
5、制定符合平凉市情的规划实施各项保障措施。
四、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和任务,规划修编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出发点,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与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等重大关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全市土地利用遵循“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城乡用地挂钩整合,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量提质,生态用地重育限建”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行“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与“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级规划下达的目标,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的全面管护转变。
2、保障基础设施与重点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中心城市城镇、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结合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结合灾后重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