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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部署,确保年底前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守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修编工作的必要性

  《平凉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以下简称现《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全市土地宏观调控,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和行政区划的变动,现行《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已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一是现《规划》定位已不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规划实施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城镇化步伐加速、新农村建设与村庄迁并等,急需用地结构的调整。二是《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已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建设的实际用地需求,指标分配和用地布局也不尽合理。三是城镇规划和相关部门的规划均已调整,需要通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四是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规模、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必须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要求

  本次规划修编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

  根据国办发〔2005〕32号文件精神,本轮规划修编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在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研究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真正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为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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