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天水实际,到2010年,确保全市实现乡乡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网络,改善基础设备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工作队伍,确立政府投入机制,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和管理,夯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1、合理规划建设。根据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布局合理,站址宜选在乡镇文化中心地带或集市贸易中心区域,不能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在乡镇政府院内。对文化站项目,以无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并减免有关建设配套费用。
2、强化综合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一般应具备多功能活动厅、书报刊阅览室、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教育培训室、文艺排练厅、综合展示厅、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配备必要的活动器材和设备。有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可建设影剧院、体育馆和公共图书馆乡镇分馆以及文化广场。鼓励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3、加强设施管理。制订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管理等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运行效率。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其设施、设备要坚持公益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用途。
(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健全乡镇综合文化机构。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和实际需要,在现有乡镇事业编制内调整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已实行机构整合的,应保留乡镇综合文化站名称。
2、规范人员聘用。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新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吸收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并有一定文化艺术特长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
3、加强岗位培训。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规范,完善现有人才队伍的培养机制,启动实施天水市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三)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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