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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9〕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09〕3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电精神,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切实抓好全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二类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根据《森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以县区、国有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为单位,以查清森林资源种类、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森林资源消长状况和变化规律为目的,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山头地块的一种调查方法,是为编制和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方案、进行森林资产评估、政府制定林业政策法规、林业部门加强林业管理提供客观依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反映各调查单位林业发展整体水平的法定调查,其调查成果是衡量林业建设成就的法定依据。在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建设森林生态体系、培育和开发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市现有森林资源数据仍为14年前上一轮二类调查形成的,已不能准确反映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对进一步争取国家财政对生态公益林补助、全市生态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林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二类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和科技兴林意识,切实增强开展二类调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措施上保障有力,把二类调查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全市二类调查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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