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9]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工商局《关于推动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42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五日
关于推动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
(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有利于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分销绿色渠道,在农户和商家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品双向流通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农村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是开拓农村市场、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有利于通过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宣传和推广农业技术,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缓解邮政在农村地区的政策性亏损压力,是推进邮政系统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要高度重视解决当前农村邮政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邮政企业经营业务种类和服务产品不够丰富、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等严重制约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问题,切实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作用,为加快推进我省“双转移”战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