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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通知


  (三)推动产业加快转移。制定促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支持政策,鼓励采取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异地托管、合作共建等方式,促进省外产业转移。结合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重点建设30个左右纺织服装专业园区,在土地、财税、金融、环保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产业转移承接能力。支持纺织服装专业园区建设产品检测、研发、物流、职工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集群式产业转移。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重大纺织产业转移项目,给予奖励。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基本面较好、带动就业明显、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较好,但暂时出现财务困难的纺织企业,要允许将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放宽贷款呆账核销条件。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为纺织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重点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纺织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提供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纺织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能力。

  (五)培育和扶持骨干企业。选择50家成长性好的企业,在要素配置上给予倾斜,并通过项目建设、资产重组、品牌培育等方式,发展成为规模效益明显、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企业。加大对国内外优势企业的引进力度,在生产基地建设、产品出口、劳动力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制定促进企业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外出熟练劳动力回乡创业和就业。鼓励各地为外来投资者和引进的国际、国内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提供安家费、搬迁补助等,全力解决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生活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支持省内院校纺织、服装专业学科建设,加强校企合作。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工培训学校,根据产业集群企业需求,开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输送熟练工人。

  (七)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给予适当支持,使其独立自主运作;发挥行业协会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行业中介组织开展行业研究,为企业提供发展规划、技术交流、市场调查、品牌建设等咨询服务。

  附件:

  1.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2.河南省纺织工业技术进步目录

  附件1
  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序号

专 项 工 作

牵头单位

参 加 单 位

1

制定《河南省纺织产品鼓励
  发展目录》

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
  资源厅、环境保护厅

2

规划布局高水平印染项目

省环境保护厅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厅、水利厅

3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

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
  发展改革委

4

加强自主品牌和营销渠道建
  设

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
  厅、财政厅、统计局

5

落实出口退税、增值税转型
  等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商务厅、郑州海关

6

推进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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