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运用省政策性资金,支持重点钢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技术引进,加快推进装备大型化改造、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保有压的产业政策,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企业、优势产品的贷款支持,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支持重点钢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并购重组、技术改造的企业,在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募集上市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贯彻落实装备、汽车、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带动钢铁产品消费和产业升级。加强钢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适应和促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升级、产品换代。落实好国家扩大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商业设施等建筑物钢结构使用比例的规定,修改提高建筑物、重点工程、建筑物基础工程等用钢标准及设计标准。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和市场体系建设,提高钢材贸易商准入门槛,培育大型钢铁经销商,建立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发挥流通环节对稳定省内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促进钢铁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附件:1.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2.河南省钢铁产业技术进步目录
附件1
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序号
| 专 项 工 作
| 牵头单位
| 参 加 单 位
|
1
| 落实钢铁产品的进出口税率
调整政策
| 省财政厅
| 省国税局、郑州海关、商务厅、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
2
| 统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运
用省专项资金,推动产业结
构升级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
技厅
|
3
|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 省工业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