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豫政〔2009〕71号)
各省辖市、重点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支撑产业之一。制定实施《规划》,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6号)精神,加快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适应区域市场需求、竞争力较强的优质钢生产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各省辖市要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规划》确定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实施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五日
河南省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6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促进河南钢铁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作为2009-2012年产业调整振兴的实施方案,并为2020年前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产业现状
我省现有钢铁企业31家。其中,钢铁联合企业12家、独立炼铁厂8家、独立轧钢厂11家。2008年,我省生产生铁、粗钢和钢材1716万吨、2188万吨和2571万吨,粗钢产量居国内第6位。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545.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001.6亿元、利润103亿元。过去的五年,是河南钢铁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期,2008年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是2003年的2.6倍和3.5倍,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是2003年的6.2倍和6.8倍。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河南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冲击,这既与国际钢材市场需求萎缩和我国钢铁产能过剩有关,也充分暴露出我省钢铁产业多年积累的深层次问题。一是企业规模偏小。全省31家钢铁企业中,除安钢集团产能达到千万吨级外,其余钢铁企业产能均较小,没有形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钢铁企业集团。二是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低。全省48条轧钢生产线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仅有4条;1000m3以上高炉炼铁产能和120t及以上转炉炼钢产能,分别仅占全省的38.6%和34.3%。三是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弱。多数企业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领先水平的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较少。主要产品中,除舞钢、安钢的中厚板外,绝大多数附加值较低。四是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全省吨钢综合能耗647千克标准煤,比全国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平均水平高17.1千克标准煤。五是铁矿石供应对外依存度高。省内铁矿资源禀赋较差,自给率仅为1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