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1、加快国企改革重组。鼓励民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集体企业,尽快完成市属国有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企改革分级负责、分层推进的责任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推进的原则,市国企改革办公室负责市属一级企业的改革工作,以原行政性公司转轨变型的集团(总)公司或政府授权的企业为操作平台,托管、运作属下二、三级企业资产,统筹企业的改革成本,负责属下企业改制改革。通过实施以政府为主导来推动,以集团(总)公司为操作平台来运作,以企业为主体来实施的三级联动,切实把加快国企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市国资委)
12、推动列入实施破产、“留壳走人”及解散、集中托管或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等“改革形式”的企业完成改革。支持、鼓励一批有市场前景及存量资产的企业利用政策优惠推进内部改制。利用第一阶段改革余下的资金和从其它渠道筹集资金,完成一批确无法生存的劣势企业退出和职工安置的任务。依托城市规划,综合运营改制企业的存量资产特别是国有土地资源,筹集资金,逐步解决困扰着我市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市国资委)
四、深化投资金融价格改革
13、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选择一批市政设施和各类特许经营权进行招投标和公开拍卖。积极运用BT、BOT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项目,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市发改局、财政局)。加快建立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盘活运用城市公共资源(市财政局)。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引导上市后备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择机在境内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市金融办)
14、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加快汕头商业银行重组步伐,力争汕特农信社纳入全国农信社改革行列,加快地方金融业发展。在列入省首批试点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服务小型企业和“三农”。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引导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及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继续推进城市信用社、信托公司的退市清算,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处置进程。(市金融办)
15、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和改善价格宏观调控,采取实施刺激扩大内需的价格政策,加大“三农”价格扶持力度。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恰当调整比价关系、松动价格管制的范围和强度,解决环境压力过大、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的矛盾。继续改革污水处理收费,逐步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对高污染行业实行惩罚性水价。理顺供水体制,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涉农社区自来水供水直抄到户步伐,实行同网同价,降低农村水价。加快推进区县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争取出台“双转移”产业园区价费优惠扶持措施,除国家规定收费外,对转移进入园区的企业免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市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优惠。争取免收省级的各项收费,促进我市“双转移”园区建设;继续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负担的各种收费;清理整顿和规范行政机关强制性培训收费,整治中介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市物价局)
五、营造经济发展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