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沙坪坝区等15个区县和秀山县龙池小学等100所农村中小学校为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
(渝教基〔2009〕1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为了落实部市战略合作协议中把重庆建成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实验区的任务,继续巩固和发展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农远工程”)成果,深化全市农远工程应用研究,充分发挥农远工程在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中的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我委在各区县按照重庆市电化教育馆《关于申报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验区县的通知》(重教电〔2007〕45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运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重教电〔2007〕74号)要求申报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审,同意沙坪坝区等15个区县和秀山县龙池小学等100所农村中小学校为重庆市首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3)。
实验区县和实验学校,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和实验校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验研究方案,积极开展实验工作,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为全市起好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向纵深发展。未列入实验区、实验学校的区县和农村中小学也应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工作,探索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的新途径、新方法。我委将根据工作发展,逐步扩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实验学校范围。
附件:
1.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和实验校工作实施方案
2.重庆市首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名单
3.重庆市首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学校名单
4.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验区实验课题一览表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和实验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和实验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验目的意义
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创建市级、区县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校,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探索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的模式、方法和途径,提升应用水平,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现代远程教育的应用,有效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能力水平,为创建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实验区奠定坚实基础,促进重庆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要求
重庆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区、实验校,是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的实验基地,在市项目办具体指导下开展实验工作。
(一)实验区工作要求
实验区主要是以科研课题研究形式带动工作开展,达到“以研促建、以研促管、以研促用、以研促学”的目的。我委已对沙坪坝区等15个实验区申报的实验课题进行了初审(课题名称见附件4),原则同意立项实施。实验区实验课题周期均为两年,主要落实开展好以下工作:
1.抓好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建设工作,确保“班班通”学校覆盖率达到20%以上;
2.每月召开1次课题研讨会,并将实验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项目办;
3.全面切实推动应用工作,实验区教师应用面不低于95%,远教资源设备使用率每周每班不少于20课时,创建区县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研究实验校数不少于50%,每所实验学校有远教专项研究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由区县审定;
4.有条件的区县开通现代远程教育专题网站,开辟实验区实验研究专栏;
5.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区县范围内的竞赛活动和1次全区县范围内的现代远程教育专项课题研究过程研讨会。同时,鼓励各区县相互学习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