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教基〔2009〕4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中小学、西师大附中:

  近来,我市持续高温,据气象部门预报,本周将继续维持38度左右的高温天气。为做好中小学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发紧急通知,请各地和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学校的防暑降温排查,全面掌握学校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及时做好防暑降温部署以及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温度未下降之前,各区县应尽量不安排大型的师生集会活动,军训年级应调整军训时间或暂停军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学校的教学时间作适当调整。

  二、各中小学要具体落实防暑降温的措施和办法,切实做好教室的通风降温,保障师生的饮用水,做好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应尽量避免在高温烈日下进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