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程度,支持电石制备PVC等下游产品及乙烯、丙烯等产业平衡金属镁等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副产的氯气等循环利用项目。
(七)建立产业信息交流和披露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做好投资、生产经营、产量、价格、成本、效益、进出口变化等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作;建立部门联合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化工产业政策、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重组、污染排放、贷款、产业损害预警等信息;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跟踪、评价、指导,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推广国内外节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八)转变招商引资理念,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提出一批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项目推介,加大对口招商力度,实现招商引资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的转变。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加大对企业现有人才培养使用,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努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产业发展人才专项基金,重点引进和培养决策型、管理型和技术型三个层次的人才;加大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积极培训产业发展各类人才,推行人才优惠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和生产、经营水平,增强参与竞争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改进企业生产组织方式,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五、主要政策
(一)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衔接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积极争取将我省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列入国家规划和重大产业布局;认真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在项目贴息、补助、投资和技术改造等方面更大的资金支持;全省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切实做好国家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修订和完善产业政策。抓紧制(修)订化工产业质量标准、行业准入和支持新技术发展等产业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技术装备、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资源综合利用等为重点提高准入条件,保证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增加财政对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的投入,重点用于项目前期、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技术改造贴息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同时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积极做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国家税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工作,切实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国家制定的支持产业发展税收政策和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财税配套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