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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工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盐湖化工。推进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应用节水、余热回收等清洁型、节能型工艺,提高集约化程度,形成以盐湖资源综合开发为核心的盐化工业产业集群。以氯化工的发展规模和水的供应能力来确定盐湖资源精深加工的规模,重点发展钾、钠、镁、锂、锶、硼为主线的产业链。

  1、钾系列。钾肥(氯化钾)生产规模达到400万吨,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发展工业氯化钾等钾盐系列产品,促进钾资源开发的高值化。大力发展高纯工业氯化钾、医药级氯化钾、硫酸钾、碳酸钾、氢氧化钾、硝酸钾、农用硫酸钾、硫酸钾镁肥等下游产品。

  2、钠系列。纯碱总量达到500万吨,形成30万吨硫化碱的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硅酸钠、烧碱及其关联产品聚氯乙烯(PVC)、氯酸钠及其下游氯酸钾、亚氯酸钠和氯化钙综合利用等。

  3、镁系列。引进国际先进的水氯镁石脱水技术及电解炼镁装置,建设10万吨金属镁生产线,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形成10万吨氢氧化镁的生产能力。

  4、锂系列。形成4万吨碳酸锂生产能力,对富锂盐湖采用联合流程生产钾盐、碳酸锂、硼酸等,积极发展氯化锂、锰酸锂、钴酸锂、六氟磷酸锂、金属锂等下游产品。

  5、锶盐系列。形成10万吨碳酸锶生产能力,积极发展氯化锶、钛酸锶、磁氧体、金属锶等。

  6、硼系列。形成10万吨硼酸、10万吨硼砂生产能力,积极发展有机硼、氮化硼和碳化硼等产品。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盐湖化工与能源化工协调发展。以氯的平衡、硫酸的平衡为重点,积极推进盐湖化工与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的有机结合、综合开发、均衡发展,发展下游加工产业,形成盐湖化工为主体、石油天然气化工及煤化工为支撑的化工产业集群,推动化工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一是以天然气和钾钠资源为依托,以天然气部分氧化为核心,完善钾碱(烧碱)、PVC、合成氨产业链,形成10万吨烧碱、12万吨钾碱、22万吨PVC、60万吨合成氨的生产能力;二是以电石和氯化钠资源为依托,发展烧碱、PVC、醋酸乙烯、丁二醇及电石渣制水泥产业链,形成80万吨烧碱、100万吨PVC及100万吨电石渣水泥的生产能力;三是以甲醇制烯烃及镁、钠资源为依托,发展甲醇烯烃、金属镁、金属钠、PVC产业链,形成10万吨金属镁、40万吨PVC的生产能力;四是以天然气、钾肥、金属冶炼烟气酸为依托,完善有色金属、铁精粉、磷复肥、磷石膏生产建材产业链,形成200万吨复合肥的生产能力;五是鼓励利用电石渣、铬渣和磷石膏等工业废弃物生产水泥,统筹化学工业与建材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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