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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基地、园区、路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基地、园区、路的通知
(遂府函〔2009〕96号)


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07〕274号),经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命名桃花山为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遂宁花园为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园;灵泉风景区、广德风景区为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滨江路、渠河路、玉龙路为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路。
  希被命名的遂宁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基地、园区、路的所辖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建设管理力度,保持标准,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我市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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