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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办发〔2009〕2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任务,确保了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234号)要求,经严格考核评比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排名前十名单位

  江北区人民政府、永川区人民政府、南岸区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南川区人民政府、渝北区人民政府、开县人民政府、渝中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璧山县人民政府。

  二、单项工作突出单位

  (一)扩面工作: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梁平县人民政府;

  (二)提高参缴率工作:荣昌县人民政府、武隆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工作:涪陵区人民政府、大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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