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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一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一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渝府人〔2009〕2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09年9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一黎为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挂职1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李林为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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