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试点单位:
为开展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在新形式下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市政府决定开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工作,确定创新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单位(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试点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真开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狠抓落实,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推动,勇于创新。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充分发挥优势,不断完善和创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打造亮点,形成特色,为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三、搞好示范,推广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经验、新方法、新措施。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深入开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加强业务指导,注意收集情况,总结经验。各试点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试点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考评,逗硬奖惩。
附件:遂宁市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单位名单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遂宁市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单位名单
编号
| 工作项目
| 基本内容
| 试点单位
| 备注
|
1
|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化解
| 分析重大事项的合法性
| 创新工业园管委会、船山区政府
|
|
分析重大事项的合理性
|
分析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的前提条件
|
分析重大事项涉及的环保问题
|
分析预测重大事项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
分析预测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
2
| 切实加强群众利益保障
| 强化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积极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中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 大英县隆盛镇政府
|
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
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措施
|
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平台
|
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
3
| 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 畅通多形式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 安居区政府、
射洪县柳树镇政府
|
|
深入开展“民情直通车”活动
|
加大化解信访老户的力度
|
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
狠抓重复访和非正常访的处置工作
|
加大信访案件办理的督查力度
|
强化对信访工作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
4
| 涉稳重要信息报送及报道
| 注意报送信息的时效性
| 安居区政府、
射洪县柳树镇政府
|
|
严格规范涉稳事件的报道工作
|
5
| 社会舆情汇集分析和维稳形势预测预警
| 归口掌握涉稳重大隐患情况
| 蓬溪县政府
|
|
完善维稳形势研判制度
|
加强社会舆情收集汇总分析工作
| 遂宁日报社
|
6
| 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
| 明确排查范围、排查时间、确定排查重点
| 市国土资源局、
射洪县政府、
船山区仁里镇政府
|
|
7
| 分类解决涉稳重大突出问题
| 解决征地补偿矛盾纠纷
| 市司法局、
射洪县政府、
大英县政府
|
|
解决城市拆迁安置矛盾纠纷
|
解决农村涉稳矛盾纠纷
|
解决企业涉稳矛盾纠纷
|
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涉稳矛盾纠纷
|
解决企业军转干部涉稳矛盾纠纷
|
解决军队退役人员涉稳矛盾纠纷
|
解决川林森工涉稳矛盾纠纷
|
解决城市执法矛盾纠纷
| 市城管执法局
|
解决医患关系矛盾纠纷
| 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中心医院
|
8
| 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 明确防范和处置的原则、总体目标及时间要求
| 船山区政府
|
|
加强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群体性事件的组织领导
|
9
| 强化农村、社区警务工作
| 建立并完善村(社区)警务室
| 市公安局、大英县蓬莱镇唐亚平警务室、船山区复桥镇白鹤桥村警务室
|
|
10
|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 注重村(居)民委员会调解
| 市司法局、射洪县黄磉浩社区调解委员会、蓬溪县宝梵镇调解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