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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教育系统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表彰名额
  市人民政府表彰的“遂宁市名教师”30名、“遂宁市名校长”10名、“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具体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区、县在推荐“遂宁市名教师”时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所占比重。
  请各区、县在推荐“遂宁市名教师”、“遂宁市名校长”名额之外,各推1名预备人员。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采取单位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公示方式进行。
  (二)评选推荐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有实证依据。
  (三)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在推荐候选对象时,要向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参评单位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和人民群众,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上报推荐对象前,要在本单位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区县、学校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权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材料要求和时限
  各地务必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遂宁市名校长、遂宁市名教师申报表》、《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遂宁市名校长、遂宁市名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先进事迹材料在2000 字以内,同时提供200 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内容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
  上述相关表格可在遂宁教育网人事管理栏目内下载,所有材料均须另报电子文档。其中“一览表”存为Excel文档,其余材料一律存为Word文档。
  逾期不报送材料者,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五、工作要求
  今年是建国60 周年,开展“遂宁市名校长”、“遂宁市名教师” 和“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师、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表彰工作要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主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地要结合全国、省、市的表彰工作,积极开展本地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要积极利用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遂宁市名校长”、“遂宁市名教师”和“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遂宁市名校长、遂宁市名教师申报表》
  3.《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遂宁市名校长、名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遂宁市名校长”、“遂宁市名教师”和
  “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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