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府函〔2007〕11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失业返乡农民工专项就业援助的通知》(广府函〔2008〕304号)精神,为认真实施我市职业教育资源转化战略,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统筹管理,现就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建立促进职业技能项目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培训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
三、工作目标
职业技能项目培训工作以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为目标,以提高培训质量为重点,加强各技能项目培训的统筹管理,着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脱节、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缺乏衔接的问题。全市每年培训城乡劳动力10万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四、组织领导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量大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菲任组长,副市长赵爱武、吴连奇任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农劳办、市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和培训机构是否切实履行具体培训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各项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