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广府函〔2009〕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当前正值汛期,也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期。5月2日,旺苍县白水镇黄金青石厂西采石场发生垮塌土石方3万方的事故,1人当场死亡,1人失踪,4人受伤。6月5日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发生一起山体垮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63人失踪,8人受伤。为了认真贯彻落实6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其规模、危险程度,逐矿落实行政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监测监控,切实防范因洪水、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汛期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针对每个煤矿、非煤矿矿山、尾矿库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隐患的基础上,做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要全面安全生产的落实主体责任,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隐患治理的有效性和时效性,防止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
从即日起到7月上旬,立即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全面排查。
(一)地下矿山:要重点整治没有正规设计、系统存在缺陷,井巷没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顶板不稳固的采场没有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井下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风质、风量、风速不符合规程要求,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到位、不可靠,矿井瓦斯等级制度、瓦斯监测监控制度、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方面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