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宣传效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各县区、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对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专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活动,以及深入开展
《食品安全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活动,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宣传活动既有声势又有深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客观、公正报道,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市食品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县区、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开展
《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活动,准确理解
《食品安全法》赋予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尤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的系统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强化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食品安全监管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诚信建设,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
三、抓好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完善监管体系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要结合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认真查找当前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基层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条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和提高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要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生产加工、经销流通等环节的安全责任制;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渐规范到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去,确保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