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食品添加剂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添加剂类别。完成重点食品添加剂抽检和评价工作,完成食品添加剂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清查。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机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落实)。
全面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生鲜乳、蔬菜、水果、茶叶、猪肉、禽肉等农产品和饲料的抽检计划,完成重点品种、重点类别抽检和评价工作。2010年,完成农产品、农药、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高毒农药等违禁物品的清查和收缴力度,杜绝其流入农(水)产品生产环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三)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落实)。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关键点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质量溯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原料采购、出厂销售台账等记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成重点食品、农产品的抽检和评价工作,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2010年,初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对出口的罐头、水产品、肉及肉制品、速冻蔬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建立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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