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要认真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技术措施方案实施情况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的落实检查。凡检查中发现尚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项目,必须在 8月底以前整改完善到位,切实做到安全防范预案在先、端口前移。
(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度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以贯彻实施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通用技术规程》(SL39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和《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4个技术规程为重点,及时启动和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从今年开始,按照“一年初步完善、两年基本规范,三年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到2012年,基本达到国家和市级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为推进重点水利工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局拟从今年开始,每年举办两期以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建设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所监管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参建各方要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技能、技术规程培训,特别是施工企业尤其要加强对参与项目施工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施工规程、规范的培训教育,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农民工人身安全。
(六)落实特种设备、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制度
根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6 号)对有关特种设备、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各项目业主要结合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129号)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要求,立即开展对特种设备使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重点针对下列行为实行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