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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长江委关于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万州港区青草背作业区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长江委关于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万州港区青草背作业区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渝水河﹝2009﹞65号)


万州区水利局:

  现将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万州港区青草背作业区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长许可〔2009〕1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局的有关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局要督促建设业主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长江委批复的规模、位置、界限、方案和我局的要求实施工程建设。

  二、按照长江委的批复,拟建工程后方陆域平台处于青草背滑坡区域内,请你局督促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滑坡体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并加强岸坡检测,确保拟建工程安全。

  三、工程开工前,由市河道管理站按照长江委批复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工程施工中,你局要协同我局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施工单位向河道倾倒弃土废渣,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设施,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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