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郑州市建设委员会、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
(郑无管[200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134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豫工信[2009]96号)精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确保各类无线电业务安全畅通,促进我市无线电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决定自7月17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更好地服务我市政治、经济和国防建设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工信部和省工信厅上述文件的精神,以查处违法销售、设置、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资源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我市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郑州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一)郑州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志强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副 组 长:李庆伟 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姜 海 市建委副主任
罗永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局主管局长
李全云 市房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
(二)“郑州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武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黄河、和军、王立伟为办公室副主任,张秋福、张东辉、王战营、成建颖、于玉航、闫凯敏、田国民、李 妍、经丽可、刘京辉等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