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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有关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有关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9﹞93号)


双桥区农林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查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双桥农文〔2009〕78号)收悉,我局于2009年7月22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双桥区大桥(龙景湖)水库工程。该水库是一个以农业灌溉和城市生态景观用水为主,兼有玉滩水库屯蓄供水功能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水库修建有滞洪削峰作用,有利于下游河段防洪。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94)的有关规定,同意主要建筑物拦河坝为4级建筑物,围堰及导流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同意拦河坝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施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正常蓄水位365.5 m,设计洪水位365.5 m,效核洪水位365.8 m。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布置方案和结构型式。水库枢纽由砼埋石重力坝、泄水建筑物消能设施、生态放水管和下游石河堰二道坝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365.5 m,总库容186.8万立方米;砼埋石重力坝坝顶高程366.5 m,最大坝高22.3 m;石河堰二道坝为浆砌石重力坝,溢流堰段最大坝高7.0 m。

  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包括拦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大坝轴线右坝肩控制点坐标X=3264120.632、Y=575705.708,左坝肩控制点坐标X=3264171.934、Y=575813.726,渠系采用明渠和管道,总长4948.95 m。石河堰二道坝坝轴线左坝肩控制点坐标X=3263926.889、Y=57565.524,右坝肩控制点坐标X=3263946.906、Y=575676.064,坝轴线长36 m,溢流堰顶高程为347.50 m,溢流堰宽25 m,溢流水深2.8 m。

  下阶段设计应进一步分析工程建成后对下游河道及上游车城大桥的影响,界定河道洪水影响范围。

  业主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妥善处理好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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