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各市(州)2008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鄂政函〔2009〕12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经考核,武汉市、黄石市、荆门市超额完成2008年度节能目标;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樊市、孝感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随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完成2008年度节能目标;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樊市、荆门市、孝感市、鄂州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完成“十一五”进度目标。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超额完成2008年度节能目标的武汉市、黄石市、荆门市人民政府和完成“十一五”进度目标的十堰市、襄樊市、孝感市、鄂州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