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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绵委办发[2009]20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委,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市集体林地面积达1361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74%,在全市林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已将林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各地要严格督办、考核,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确保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今年全市要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7]40号)的要求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集体林明晰产权、确权面积要达到95%以上,签订、完善林地承包合同并核发林权证面积要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林改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严格林改操作程序,确保林改质量。要精心研究制定林改工作方案,做到政策、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五公开。要进一步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及时调处林改中出现的林权纠纷,做到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的纠纷不出县,县与县的纠纷不出市。要建立林权档案,严格档案管理,提高林权档案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三、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积极推进林业综合配套改革

  一是改革完善林木采伐制度。通过改革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减少采伐限制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等措施,建立起与家庭承包经营林业相适应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探索限期限量流转、限定受让方资格、建设流转平台等措施,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运营。三是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切实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四是逐步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五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实行森林保险费财政补贴政策,降低农民经营林业的风险,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六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七是抓紧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培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才,尽快启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对持有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可以提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服务。八是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林业要素市场,为各种市场主体提供林权供求信息、政策咨询、现场交易、林权变更登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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