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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机关效能年活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3、信息的审核及使用。省效能办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整理,将采用的信息及时编辑成《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报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并发送至各地各部门,或刊发在江西省政府网站“江西机关效能建设”专栏。同时推荐给《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广播电台、大江网、江西廉政网等媒体使用,特别优秀的信息将推荐给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中央媒体。
  4、报送信息的考核。对各地各部门效能办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省效能办定期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简报》上通报,并将纳入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内容。
  5、报送信息方法。各地各部门效能办报送的信息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省效能办,对正反面典型材料要同时报送文字稿,并加盖公章。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报送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始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信息报送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制度,确保机关效能年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效能办邮箱:jxsxnb@163.com
  联系人:刘玉婷 符海
  联系电话(传真):0791-6231227

  附件:机关效能年活动信息员登记表

省效能办
2009年2月12日

  附件:
  机关效能年活动信息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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